谈谈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有什么区别?

2022-04-17

来源:北京劳动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与认识代理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二者之外的第三方,而且劳务派遣机构与人事代理机构都需要给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在很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质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北京劳动派遣公司

其具体的区别如下:

1、 与劳动者的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他们订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在劳动者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二者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单位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1、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

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而在人事代理机构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2、调整二者的法律规范不同。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3、内容完全不同。 北京劳动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是以排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其内容是劳动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相关规章规定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些地方的政府规章对人事代理的项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1)代理人事政策咨询与人事规划;

(2)代理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和组织人才培训;

(3)代办人才招聘启事的审批事宜;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人事档案管理;

(5)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代理用人单位办理接受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人事手续;

(6)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社会保险;

(7)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住房公积金;

(8)代办聘用合同鉴证;北京劳动派遣公司

(9)代理当事人参加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事宜;

(10)其他人事管理事项。”其他地方规章也做出了相类似的规定。

4、实际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完全相同。    

在人事代理关系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不仅负有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而且负有劳动法上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下,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实际用工单位所承担的义务是基于其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双务合同来确定的,只承担劳动法上的特殊义务,只是对劳动者实施管理实用。北京劳动派遣公司

人事代理本质上属于单位的一种人事业务的外包,即用人单位和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把本应单位负责的人事业务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如委托人才中心缴纳职工的保险,委托人才中心保存职工的档案等;劳务派遣是职工和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人属于公司的人,只是雇佣给用人单位使用,相当于将资源转借给别人使用。这两种方式最本质的区别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关系,前者相对后者比较稳定,比较规范,风险性小,个人利益能得到更大限度的保障。 北京劳动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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